pos机代理协议有效吗(pos机代理协议有效吗安全吗)

POS机积分 编辑:admin 日期:2023-07-30 01:30:03 101人浏览

1、Pos机代理商是违法的吗

代理是不违法的,
但是在代理有几点:
1 代理的是否是具备支付牌照的支付公司牌子 一清机
2 代理对接是否存在正规渠道 不要对接个人或者几级代理,在这个人建议最好对接一级大代理或者分公司对接。
3 代理的pos机是否是一清机 如果不是那这代理无需考虑了。 我告诉你,他们代理之后再给别人代理,当然价格就会加了,然后你买出去的pos机,用户每刷一笔钱那么他是会收取手续费的,所以这才是他赚钱的根本 这个不是吧 代理就是相当于地方推广服务商 正当职业 但是一定要选择好平台。头潒可以给你更多的帮助 只要是正规的就不会 ——久领网络 一清机是不违法的

2、代办的pos机安全吗

用户名就是联系方式,鲁先生 (我们只做天津用户)
一般账户只能转账开支票不能取现金.基本帐户可以取现.但是得有理由.比如员工工资..办公设备报销.报销得有发票取现限制很多还麻烦
建议你办个体账户的.个体的绑定储蓄卡.你可以随时在ATM上取钱...很方便的.我们可以帮助您,具体收费点位看您的行业而定,我们的pos机都是移动手持式的,去哪里都可以刷卡,不需要网络。用户名就是联系方式,鲁先生 (我们只做天津用户)

pos机手续费封顶只能是从事批发类业务、房地产销售、汽车销售等单比消费金额较大的商户方可申请。
现在因为套现比较严重,所以所有银行都加强了对商户资质的审核,一般封顶是不能做的。
换句话说,一般封顶能做也是50-60封顶,按照一般1%手续费的话,单比消费要到5000以上才能达到封顶标准,如果单比消费达不到这个标准的话做封顶意义不大。 办理的方式!
材料
麻山药,纯牛奶,炼乳,白糖,黄油,淀粉,面粉,泡打粉,吉士粉,色拉油,朱古力

做法
1、山药去皮切0.5CM的斜刀片,用清水泡制。
2、淀粉+面粉+吉士粉+泡打粉,按1:2:0.2:0.05的比例加水和成糊。
3、油烧到七成,山药裹糊下锅,定型后立刻出锅。
4、待油温降到四五成,再次下入山药,低油温炸至外壳酥脆。
5、放纯牛奶、炼乳、白糖、黄油一同炒至锅内起大泡,下入炸好的山药炒均匀装盘,最后撒点朱古力就可以了 代办也就是说代理商,相对于银行和市场上的来说 办理稍微简单一点
也是相当正规的,有相关许可证才可以代理 这安全是没问题的
都是我们帮你收集资料 帮忙办理的
步骤没那么复杂
如果是成都的商户朋友 欢迎你的咨询 取决于办的是什么机构的pos,代办本身没有问题。如果你办的pos政策比较严格,那就是比较安全的,如果什么都不要,进个人卡,那安全性就打个折扣。 不在是否代办,关键是不是银行办的。是银行的就没问题。代办机构是否合法,你可以咨询银行。

3、POS机分销代理是传销吗?靠不靠谱?

三级代理以内,包括三级,都不是传销。三级分销说白了就是我能总共赚10块,就最多给你9块9(就只能给一个人9块9),毕竟我也要赚,你最多给你的下级9块8(就只能给一个人9块8),,你赚1毛。传销不一样,传销是指我赚10块,我给好多人都宣传我能给你们每人9块(有多少代理给多少人),这种就是个假的宣传,我总共赚10块,每个人来都给9块,是要亏的。但是传销就用这种假宣传骗人。

4、找人代办pos机可信么?

可以的,现在很多pos的代理公司,一般是不会通过这样的渠道来骗你的,注意的事项,是否有协议合同,是否有pos管理后台,到账的时间,还有就是要看给你办的人靠不靠谱,很容易被你问住,就是新手了,最好找个懂得人来帮你办,望采纳,谢谢

5、做pos机代理违法吗

POS机代理如果有正规有效的支付收单牌照的话,则是合法的。但是,如果没有的正规有效的支付收单牌照的话,会构成无证经营,则是违法的。根据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无照经营。做POS机代理并不违法,但是要选择正规支付公司的官方产品代理。比如你想代理某一款产品,可以先在人民银行官网查询该产品的支付公司是否有支付牌照,再入支付公司官网查询是否官方产品。找靠谱平台很重要。否则会断了你的收益,并且你无处维权。担心做pos机代理是否违法,你只要先搞清楚POS机这个产品是不是违法!如果产品本身不违法,那代理销售怎么会违法呢?当然,如果你的经营形式本身就存在违法行为,那跟做什么行业也没有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七条 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未作反对表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第一百六十二条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第一百六十四条 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第一百七十二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第一百七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
(一)代理期限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二)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三)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四)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
(五)作为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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